基督教香港崇真會資助本會神學生計劃

(一) 目 的:本計劃旨在為本會培育教牧人員,鼓勵本會會友回應上帝的呼召,並藉著正規神學訓練,為教會栽培新一代牧者。

(二) 申請資格:
• 於報名修讀課程時,已成為本會所屬堂會會友達兩年。
• 已獲得神學院入學通知信,又得所屬堂會主任推薦。
• 課程須為基督教香港崇真會認可神學院開辦之第一個牧職神學學位課程(全時間/兼讀均可) 。
• 課程必須在三至七年內完成。
• 申請者須在課程完成後一年內,投身本會作牧職事奉至少兩年。首選為申請者所屬的本會堂會,其次為本會其他堂會或機構。
• 若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要求,或未能履行協議要求,其已資助的金額需償還。

(三) 資助類別:
(A) 全額資助(學費及宿費)
• 申請者需簽回協議信, 畢業後回本會事奉兩年。其事奉崗位由推薦之堂會主任與總牧商議決定。
• 資助額每年每人學費$70,000港元為上限,另宿費為$10,000港元為上限,資助款項須為神學課程所規定之必需費用。
• 以實報實銷的方式發放,須以神學院發出之收據為證。如特殊情況,可諮詢總牧。
(B) 半費資助(學費及宿費)
• 不會要求申請者畢業後回來本會事奉,但若果期望在本會事奉,需於畢業一年前與總牧表達,以便總牧與各堂主任商議溝通。

(四) 申請時間:每年7月31日截止
(A) 首年申請者
• 申請表格可於總會網頁下載
• 逾期申請不作考慮
• 遞交文件包括:
(1) 申請表格;
(2) 會友證明文件;
(3) 堂會主任推薦信;
(4) 修讀之神學院發出的入學通知書
(B) 續領申請者
• 現時獲取資助之神學生須於下學年課程開辦前三個月續領申請來年之神學課程資助。
• 續領申請表格可在總會網頁下載,需交付上學期的成績單(副本)和新學期的學費單(正本)。

(五) 名額:每年最多五名

(六) 要求:
• 成功申請並入讀之神學生,需定時與總牧們見面,並提交該年的成績單予總董會存檔。
• 小組可要求受資助者在獲資助期間到本會屬堂實習。
• 總牧可要求受資助者提交學期進度報告和學期完結提交全年成績單。

(七) 申請方法:
• 總會收到申請表後,會在一星期內發放電郵確認收妥。
• 總會初步核實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齊備後,將交負責本計劃之審批小組處理。
• 審批小組將安排約見,並於學年開始前一個月通知申請者及其堂會主任之申請結果。
• 申請如獲批准,申請者須與總會及所屬堂會簽訂一份資助協議。協議所涵蓋的事項包括:受資助者的義務、資助額的發放、受資助者的申述及保證。

(八) 審批標準
• 以公平分配為原則,務求每堂會申請者都能獲得資助。若該年有超過五名合資格申請者,不同堂會申請者將優先獲取資格,而來自同一堂會第二位或以上者,則作次選。
• 若該年同一堂會超過一份合資格申請者,而餘下名額尚未填滿,則會盡量選取全部合資格者,直至滿額為止。
• 申請者向總會申請學費和宿費資助時,不能同時申請並獲得堂會或外間同類資助。

查詢電話:2730-9223